“全国广播影视人才队伍建设问卷调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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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广播影视人才队伍建设问卷调查”通知
发布时间:2008-06-02 12:2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人事部门(含总局直属单位):
  为全面地了解掌握全国广播影视人才队伍建设现状,深入探查广电人才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更好地提供决策服务, 国家广电总局人事教育司特在全国广播影视系统内组织“全国广播影视人才队伍建设”问卷调查。
  本次调查面向全国广电总局直属的各级各类单位(包括各地广播电视局、广电集团、电视台、电台、发射台等)的领导岗、非领导岗职工(包括正式职工和临时职工)及人力资源部职工,总共包括三类问卷,即《全国广播影视人才队伍建设调查--领导职务问卷》、《全国广播影视人才队伍建设调查--非领导职务问卷》和《全国广播影视人才队伍建设调查--人力资源部门问卷》。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局直属单位务必按以下抽样方案分配的抽取人数打开相应的“调查问卷”并按该相关的“操作手册”完成调查工作。
  联系电话:010-86092519

  “全国广播影视人才队伍建设问卷调查”抽样方案

  一、抽样设计的基本原则
  抽样设计按照科学、效率、便利的原则。首先作为全国广播电视行业人才抽样调查,整体方案必须是严格的概率抽样,要求样本能对全国及某些指定区域有代表性。
  其次,抽样方案必须保证有较高的效率,即在相同样本量的条件下,方案设计应使调查精度尽可能提高,也即目标量估计的抽样误差尽可能小。
  第三,方案必须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不仅便于具体抽样实施,而且也便于后期的数据处理。
  二、抽样方案
  本次“全国广播影视人才队伍建设问卷调查”抽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局直属单位分别按下表分配的抽取人数打开相应人数的“调查问卷” (中央电视台单列)并按该人数的“操作手册”执行:

类别 

编号

单位所在地区

抽取人数

 

 

广电总局直属单位

1

中央电视台

100

2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50

3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

50

4

中国电影集团

50

5

无线电台管理总局

50

6

广播科学研究院

50

 

 

总计

350

 

 

 

 

10个重点省/

/自治区

1

河北省

200

2

山西省

150

3

内蒙古自治区

150

4

吉林省

150

5

上海市

100

6

江苏省

200

7

福建省

150

8

山东省

200

9

湖南省

200

10

广西壮族自治区

100

 

 

总计(10省市)

1600

 

 

 

 

 

 

 

其他22个省//自治区

1

北京市

50

2

天津市

30

3

辽宁省

150

4

黑龙江省

100

5

浙江省

150

6

安徽省

100

7

江西省

100

8

河南省

200

9

湖北省

150

10

广东省

200

11

海南省

30

12

重庆市

0

13

四川省

0

14

贵州省

100

15

云南省

100

16

西藏自治区

30

17

陕西省

100

18

甘肃省

50

19

青海省

30

20

宁夏回族自治区

30

2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50

22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30

 

 

总计(22省市)

1780

全国总计

3730

 

  附件:1、30人调查问卷及操作手册
     2、50人调查问卷及操作手册
     3、100人调查问卷及操作手册
     4、150人调查问卷及操作手册
     5、200人调查问卷及操作手册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人事教育司
2008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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