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领导讲话
| 总局机构
| 政策法规
| 信息公开
| 历史沿革
| 办事程序
| 管理动态
| 拍摄公示
| 广电党建
| 广电职业
|
4月16日,广电总局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电局,中央三台、无线局、监测中心、调度中心、网络公司、卫星公司、总局机关服务中心,海峡之声广播电台发出《广电总局关于表彰2007年度全国广播电视技术维护先进台站(集体)、先进个人的通报》,通报说,根据《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广播电视技术维护奖励办法》(广发技字〔1998〕617号)的有关规定,广播电视技术维护奖评委对各单位推荐的2007年度全国广播电视技术维护先进台站和先进个人的申报材料和2007年安全播出管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严格认真地评审和核查。经总局批准,分别授予“浙江省温州第一广播转播台、山东省广播电视局泰山转播台、河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102台”等73个台站、北京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调度中心等34个管理单位和薛义、穆双生、孙若华、张瑞芝等154名同志 “2007年度全国广播电视技术维护先进台站(集体)”和“2007年度全国广播电视技术维护先进个人”称号,并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现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上述获得通报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在各自的岗位上再接再厉,做出新的成绩。全国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技术维护运行部门的各级领导和职工要以他们为榜样,坚持改革,勇于创新,爱岗敬业,勤奋工作,继续贯彻“不间断、高质量、既经济、又安全”的广播电视技术维护总方针,进一步提高播出质量,确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为我国广播电视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特此通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
邮箱:sarft@chinasarft.gov.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29145号 |
联系我们 网站流量统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