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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技术监管体系 提高广电管理服务
发布时间:2008-03-18 08:55
  为保障我国广播影视系统的安全运行和公共服务,促进产业发展,广电行业迫切需要现代化的技术监管体系作为保障。首先,按照“贴近管理,服务大局,优化资源,上下贯通”的原则,充分发掘和整合利用已有资源,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建立一个开放的、统一的广播电视监测信息综合服务技术支撑平台。
  其次,积极利用高新技术,在进一步完善无线、有线、卫星等传统广播电视监测手段的同时,积极建立健全新的监测手段,将地面无线数字广播电视、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直播卫星广播电视、IP电视、通信方式的手机电视、互联网音视频广播等新业务、新形态纳入监测范围,实现对不同播出形态的广播电视业务进行“全方位、全业务、全频段、全天候”的监测。
  第三,将在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能力上下功夫,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充分发挥监测为广播电视宣传、管理和发展服务的作用,不断提高广播电视监测水平。
  第四,将加强科技创新,加大对新媒体、新业务纳入监管的科技攻关力度,切实为行业监管、行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最后,将制定完善技术监管的标准规范,推进技术监管体系的标准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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