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局认真做好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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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局认真做好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
发布时间:2008-02-28 16:40
  2007年,山东省广电局切实加强对制作经营机构的管理,促进了节目制作产业的繁荣发展。一是制定下发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规定。二是严格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的准入。对申请成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的单位,从机构资质、人员素质、注册资金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认真审查,不出纰漏。同时,积极鼓励、扶持社会民营力量投入影视节目的创作和生产。三是加强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监管。对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实行动态管理,进行季度、半年工作抽查,对业绩突出的单位给予表扬;对业绩不理想的单位给予指导。
  去年年检中,山东省28个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和一个《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机构全部通过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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