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局进一步强化社会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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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局进一步强化社会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07-12-27 15:44
  12月18日、19日,山东省广电局召开会议,部署全省广播电视社会管理、创建无“小耳朵”市(区)和行政执法培训工作。
  会议对近期社管工作作出安排。第一,强化监管机制。要建设省级广播电视节目监管平台,形成省市监控体系;会同工商、药监等部门对全省各级播出机构按照专项整治内容进行暗访和检查;结合《播出机构许可证》和《频道许可证》换证工作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活动;抓好互联网视听节目、移动电视、车载楼宇电视等新媒体监管工作。第二,提高社会监督力度。充分利用省、市广播“阳光政务热线”,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并在省局“广视网”站,及时公布有关管理文件和对违规播出机构、转播机构处理情况等。第三,加大执法力度。对违规播出机构下发整改通知、通报批评并向社会予以公告,对违规严重的将停播整顿直至报请总局吊销许可证。第四,借助工商等部门监管力量,杜绝违规播出。第五,建立监督约束机制。采取对各级播出机构进行综合考评制度,按月、季和年度进行百分考核,建立信用等级,加大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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