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局加强方言类节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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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局加强方言类节目管理
发布时间:2007-08-27 15:05
  近日,浙江省广电局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方言类节目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立即对所属各广播电视频道使用地方方言播出的节目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对现有已开办的(含已经过报批的)方言类节目重新进行统一报批,对不符合规定的方言类节目应予以停播并作妥善处理。
   《通知》强调,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如确需开办以方言为主要播音用语的新闻、专题、谈话类、咨询服务类和自行创编的栏目剧、情景剧(不含地方戏剧、曲艺),应经市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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