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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广播影视宣传和广播电影电视艺术的方针、政策,把握舆论导向;指导全市广播电视宣传和广播影视创作并协调其题材规划。
(二)编制全市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发展规划;起草有关地方性的、行业性法规、规章;依法监督检查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执行情况;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传输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视听节目。
(三)贯彻落实国家广播电影电视的技术政策和技术标准;编制广播电视专用频段的规划,指配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和功率等技术参数。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宣传管理处
(三)社会管理处
(四)政策法规处
(五)科技管理处
局长:赵婉香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卫津路143号
邮编:300070
电话:022-2360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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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sarft@chinasarft.gov.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2914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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