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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局
发布时间:2007-08-01 01:00

一、 主要职责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广播电视宣传的方针政策,把握舆论导向;指导全省广播电视宣传和事业管理体制的改革。
(二)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广播电视事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负责拟定全省广播电视方面的法规,并依法监督执行;负责维护管理广播电视传输、发射、接收设施,依法对危害广播电视设施的行为进行处理。
(三)制订本省广播电视管理规章、事业建设和覆盖网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收录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视听节目;负责用于地、县有线、无线广播电视台(站)播映的影视剧的审查和供片;负责全省音像资料管理。
(四)负责审核、申报县级以上(含县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电影、广播电视节目、电视剧制作单位的建立和撤销;审批县以下广播电视机构和企业有线广播电视站的建立和撤销;负责审核、申报电影摄制许可证、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电视剧发行许可证;负责广播电视工程设计许可证、广播电视安装许可证、卫星电视接收许可证和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吊销审批事宜。
(五)管理全省广播电视和电影制片科技工作,宣传、贯彻有关技术政策和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全省广播影视科学研究工作。
(六)按照国家的统筹规划、宏观政策和法律法规,对全省广播电视专用网进行具体规划并管理;贯彻国家广播电视专用网政策、规章和技术标准,指导全省网络建设和开发工作,保证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编制广播电视专用阶段的规划,指配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和功率等技术参数;参与制订信息网络的总体规划。
(七)负责全省电影创作、摄制、自办发行和山西电影制片厂的管理体制。根据有关规定负责全省音像市场的管理工作。
(八)领导山西人民广播电台、山西电视台和山西有线广播电视台(以下简称“省直三台”),对其重大宣传进行协调和检查,统一组织和管理其节目的传输覆盖。
(九)承担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 办公室(保卫处)
  督查、督办本局决定的重要事项,综合协调各处(室)及直属各单位的有关工作;负责重要文件的起草和组织对重大 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文秘、档案、办公自动化、信访和保密工作;承办来宾、来访(含外宾)接待事宜;负责厅机关行政后勤管理工作。
  协调并管理局机关、“省直三台”等直属单位的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组织制订有关规章、制度和处置重大治安、消防突发事件的应急方案,确保广播电视节目安全播出和核心机密、要害岗位的安全。监督指导全局综合治理工作。
(二) 宣传处(总编室)
  实施对全省广播电视宣传、影视文艺的管理工作;协助局长组织制订全省广播电视宣传的规划和方案;对“省直三台”重大宣传进行协调和检查;指导地(市)广播电视宣传工作,研究广播电视宣传工作的改革;指导并协调广播剧、影视剧创作题材规划,依据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制订的审查标准对影视剧等节目及相关音像制品内容进行审查,监督管理全省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的评奖活动;依据国家制定的电影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法规,管理本省电影制片、生产和开发工作。承担省广电局总编辑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 社会管理处(法规处)
  拟定全省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的总体布局和发展规划;负责地(市)、县广播电视事业和社会广播电视事业的管理工作;对地(市)、县广播电视播出(转播)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审批县以下广播电视机构和企业有线广播电视站的建立和撤销;承办申报县级以上(含县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广播电视节目和电视剧制作单位和跨地区发行单位的建立和撤销工作;承办电视剧制作、发行许可证,电影摄制许可证的审核申报事宜;负责广播电视工程设计安装许可证的管理工作。实施对全省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收录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视听节目的监督管理工作。申报对外合作制片和节目输出输入的有关事宜。承办广播电视事业及电影创作、生产等法律法规的起草和知识产权的有关工作。
(四) 计划财务处
  编制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和电影创作、生产的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广播电影电视方面的经济政策;对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实施监督;管理各项事业经费和专项资金;对基建管理和建设项目进行监督;负责全省广播电影电视系统的统计工作。组织指导局所属各单位的财务管理和经营创收工作。
(五) 科技处
  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广播电影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技术政策和标准,拟定全省有关管理规章并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拟定全省广播电视网络的具体发展规划,指导广播电视网络的分级建设和开发工作;组织编制全省广播电视专用频段的规划,指配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和功率等技术参数;指导监测和计量检测工作;管理并指导全省广播电视系统的技术维护工作;负责全省广播电影电视科技管理工作。
(六) 音像市场管理处
  负责全省音像制品的出版、制作、复录、发行、批发、销售、租赁和放映市场的管理;负责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吊销的审批事宜。负责组织对全省音像市场的监督、检查,查处非法音像制品,配合出版行政部门查处音像制品著作权侵权行为;负责用于地(市)、县有线、无线广播电视台(站)播映的影视剧的供片。
(七) 人事教育处
  承办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任免、调配、考核奖惩、劳动工资、机构编制、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人材培养和培训等工作;承办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管理工作;管理山西广播电视学校教育工作;研究和推进有关人事、教育制度和管理体制的改革;承办局及直属单位人员出访事宜。


局长:梁志祥
地址:太原市迎泽大街318号
邮编:030001
电话:0351-404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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