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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局
发布时间:2007-08-01 01:00

一、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 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外事处)
  承上启下,协调内外,掌握全局工作动态,提供有关信息;负责全局目标管理工作;起草重要文件和承办重要会议;负责文秘、督办、接待、信访、保密、档案、办公自动化工作及协调机关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广播电视法规政策建设和知识产权有关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和行政诉讼的代理工作;管理局及局属各单位与国外和港、澳、台地区广播电视机构的交流与合作 。
  (二)、 总编室
  负责广播电视宣传文艺管理,制定广播电视宣传规划和方案;负责广播电视“台、报”和区县(自治县、市)广播电视重大宣传的协调和检查,指导区县(自治县、市)广播电视重大宣传的协调和检查,指导区县(自治县、市)广播电视宣传工作,研究广播电视宣传工作改革;指导并协调广播剧、电视剧创作题材规划标准审查;组织和管理广播电视和广播电视报社稿件的评奖活动。
  (三)、 社会管理处
  参与制定重庆市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和播出机构的总体布局;承办广播电视台(站)及设立网上播出前端和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的审核、审批、报批工作,负责广播电视台(站)的年检工作;组织和管理广播电视覆盖工作,负责中央卫星加扰电视的代理工作,检查和督促广播电视台(站)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有关广播电视法规的情况。
  (四)、 音像管理处
  负责对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广播电视节目的管理;负责审批、申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电视剧制作单位、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电视摄像服务经营单位的建立和撤销;承办对有线电视节目准播证审核发放和对电视剧的审校及音像制品的审核鉴定工作;负责音像经营单位的规划布局和监督管理,发放和吊销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负责对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视听节目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执行广播电视法规和宣传纪律的监督检查,查处影视市场和音像市场的违法违纪行为。
  (五)、 计划财务处
  制定广播电视事业的计划、统计、财务、基本建设等方面的制度和政策;编制全市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计划和长期规划;研究制定全市广播电视方面的产业政策;审核和管理各项年度事业经费及专项资金,指导和监督资金使用情况;负责全局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广播电视系统财务统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
  (六)、 科技处
  制定全市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广播电视技术政策和技术标准,以及广播电视专用网的具体政策、规章和技术标准,并对广播电视专用网进行具体技术规划和管理;指导广播电视专用网的分级建设、管理和开发;负责广播电视频率(道)的规划、指配和管理,指导监测、计量检测工作;管理广播电视系统技术维护工作;负责广播电视工程技术质量和入网设备质量标准管理,负责广播电视技术、科技情报管理和对外科技交流工作;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管理广播电视科技项目,负责广播电视系统科技成果的鉴定、申报、管理、推广应用及奖励。
  (七)、 保卫处
  协调并管理局机关和各直属单位的安全和消防工作,制定有关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确保广播电视节目安全播出和核心机密、要害部位的安全;承担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和局国家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 产业开发指导处
  收集、整理、研究国内外广播电视产业发展动向、前景,制定全局广播电视产业的发展规划和工作目标及相关的经济政策;指导和管理全局产业开发工作;指导广播电视网络体制改革;负责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网络传输公司;负责全局广告或其他经营创收的管理工作;负责我市广播电视大型工程建设和开发。
  (九)、 人事教育处(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管理干部任免、调配、考核、奖惩、劳动工资、机构编制、专业技术干部聘任;负责局属各单位的人事档案、计划生育等管理工作;制定继续教育规划和培训规划,指导局教育培训中心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属各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副局长:向泽映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59号
  邮编:400015
  电话:023-63636110

  网址:http://www.cqcrtv.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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