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村村通”工作取得新进展
发布时间:2007-01-02 10:57
据各地统计汇总的数据,2006年,全国共投入建设资金9.8亿元,运行维护经费1.3亿元,完成了50603个20户以上自然村“村村通”建设,修复“返盲”村4221个。中央财政投入5亿元,对全国转播中央第一套广播节目、第一套和第七套电视节目的广播电视无线发射台站设备进行更新改造和运行维护,年底前,已有255部更新和新增的广播、电视发射机正式投入播出,春节前,除山东、广东外,各地90%以上的更新和新增发射机可投入播出。
“村村通”工作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得益于发改委、财政部和地方各地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是全国各地广电部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三农”的具体体现,是广电部门广大干部和职工艰苦奋斗、辛勤努力的结果。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村村通”工作,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要突出抓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温家宝总理指示要搞好广播电视村村通,保证农民有电视看;李长春、刘云山、陈至立同志在今年1月17日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现场办公会上,要求把“村村通”作为农村文化建设的一号工程,以超强的力度,超常的措施强力推进。《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6〕79号)明确提出了新时期“村村通”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陈至立同志在全国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电视电话会上,强调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以积极主动、认真负责的态度切实抓好新时期“村村通”工作。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对“村村通”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国家发改委对编制全国“十一五”“村村通”规划进行了具体指导,并安排了“村村通”建设补助资金1亿元;财政部安排了加强农村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设备更新改造和运行维护补助资金5亿元。各级地方党委、政府共投入建设资金8.8亿元,保证了“村村通”工作顺利开展。
国家广电总局进一步加大了工作力度,组织完成了全国50户以上自然村工程验收工作、20户以上自然村调查核实、“十一五”“村村通”规划编制以及加强农村广播电视无线覆盖规划方案编制和工程实施,先后于今年2月和9月在贵州、江西组织召开了新一轮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现场会和全国农村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工作现场会,于今年10月组织召开了全国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总结经验,部署任务,要求各级广电部门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真正把实施“村村通”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作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一号工程,切实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各级广电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部署和要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6]79号)精神,按照“巩固成果、扩大范围、提高质量、改善服务”的要求,在完成50户以上自然村“村村通”工程建设和验收的基础上,大力推进20户以上自然村“村村通”工程建设和农村中央广播电视无线覆盖工程建设,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工程建设和维护人员培训,积极探索建立“村村通”长效机制。北京、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浙江、江苏、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广西、福建、云南等省(区、市)在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多方筹集资金,采取共用卫星接收天线(村锅)、有线光缆联网等方式,积极进行“盲村”工程建设;甘肃、广西、新疆、内蒙古、河北等省区精心组织,精心调度,全面完成了2006年农村中央广播电视无线覆盖工程建设任务,新增和更新的95部发射机全部开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