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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2日,国家广电总局科技司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发出《广电总局科技司关于组织开展2006年度广播电视入网设备器材年检工作的通知》,《通知》说,根据《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管理办法》(总局第25号令)和《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广发技字[2005]368号)的要求,总局现开始2006年度广播电视入网设备器材年检工作,请你们根据总局广播电视入网设备器材认定情况表(下载地址:www.chinasarft.gov.cn/办事程序/设备入网程序/下载认定情况表),对所辖区内获得总局入网认定证书的企业单位进行年度检查,并在情况表中填写是否合格,于2007年1月31日前将情况表反馈我司,电子文本发送至电子邮箱:zhangcaifen@chinasarft.gov.cn slzx@abs.ac.cn。如不反馈意见视为合格。
联系人:张彩芬、付明栋
联系电话:010-86092942、010-86092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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