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发布《有线广播电视网改造指导意见》
首页
| 领导讲话
| 总局机构
| 政策法规
| 信息公开
| 历史沿革
| 办事程序
| 管理动态
| 拍摄公示
| 广电党建
| 广电职业
当前位置:首页 >> 广电聚焦 >> 数字电视 >> 政策规章
总局发布《有线广播电视网改造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04-09-08 22:03
     经过十几年的发展,有线广播电视已成为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已成为广大家庭特别是城镇居民收看电视节目的主要手段。按照《广播影视科技“十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规划》和总局对广播影视数字化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今年广电系统的一项重点工作就是大力推进有线数字电视,而本地有线网的质量和频道资源将直接影响到有线数字电视业务的开展,因此,本地有线广播电视分配网的升级改造必须与数字电视业务的推进同步进行。为更好地规范和指导网络改造工作,保证网络改造质量,适应今后技术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总局于7月4日发布《关于印发有线广播电视网改造指导意见的通知》(广发技字[2003]705号)。各地可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有线广播电视网改造计划,使有线广播电视网更好地满足广大观众的需求。
相关报道
· 贵州省加快全省有线广播电视网络整合暨数字化工作
· 江西省委领导祝贺省电台数字化改造工程竣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邮箱:sarft@chinasarft.gov.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29145号
联系我们
网站流量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