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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标准《移动多媒体广播 第3部分:电子业务指南》通过审查 2007年8月1日,全国广播电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北京组织召开了广播电视行业标准《移动多媒体广播 第3部分:电子业务指南》审查会。 行业标准《数字音频信号在2048kbps线路中的传输格式》通过审查 全国广播电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于2007年6月27日在北京召开广播电视行业标准《数字音频信号在2048kbps线路中的传输格式》审查会。 行业标准《数字电视复用器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通过审查 全国广播电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于2007年6月26日在北京组织召开了行业标准《数字电视复用器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审查会。 行业标准《标准清晰度数字电视节目录像磁带录制规范》通过审查 全国广播电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于2007年3月31日在北京组织召开了行业标准《标准清晰度数字电视节目录像磁带录制规范》审查会。 行业标准《移动多媒体广播 第2部分:复用》通过审查 2006年11月19日,全国广播电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北京组织召开了广播电视行业标准《移动多媒体广播 第2部分:复用》审查会。 《移动多媒体广播 第1部分:广播信道帧结构、信道编码和调制》通过审查 2006年10月21日,全国广播电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北京组织召开了广播电视行业标准《移动多媒体广播 第1部分:广播信道帧结构、信道编码和调制》审查会。 《广播电视音像资料编目规范 第2部分:广播资料》通过审查 全国广播电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于2006年10月12日在北京组织召开了行业标准《广播电视音像资料编目规范 第2部分:广播资料》审查会。
全国广播电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于2006年8月2日在北京主持召开了广播电视行业标准《广播报时信号嵌入时间码规范》审查会。
全国广播电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于2006年8月1日在北京主持召开了行业标准《中短波调幅广播发射机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审查会。 行业标准《数字视频、数字音频电缆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通过审查 全国广播电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于2006年7月26日在北京组织召开了广播电视行业标准《数字视频、数字音频电缆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审查会。
全国广播电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于2006年7月17日在北京组织召开了广播电视行业标准《SDH传输网网络管理接口规范--NMS-EMS Q3接口管理信息模型》审查会。 行业标准《有线数字电视系统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通过审查 全国广播电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于2006年7月12日在北京组织召开了广播电视行业标准《有线数字电视系统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审查会。 行业标准《有线电视系统用射频同轴连接器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通过审查 全国广播电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于2006年7月3日在北京组织召开了行业标准《有线电视系统用射频同轴连接器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审查会。 行业标准《数字电视用户管理系统功能要求和接口规范》通过审查 全国广播电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于2006年5月23日在北京组织召开了广播电视行业标准《数字电视用户管理系统功能要求和接口规范》审查会。
全国广播电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于2006年4月16日在北京组织召开了行业标准《地面数字音频广播(DAB)系统技术规范》审查会。
全国广播电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于2006年4月10日在北京组织召开了行业标准《数字电视转播车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审查会。 行业标准《标准清晰度数字电视编码器、 全国广播电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于2005年11月11日在北京组织召开了广播电视行业标准《标准清晰度数字电视编码器、解码器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审查会。
全国广播电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于2005年9月28日在北京主持召开了广播电视行业标准《广播影视网络专有IP地址规划》审查会。 国家标准《演播室串行数字信号抖动技术参数与测量方法》通过审查 全国广播电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于2005年8月12日在北京主持召开了国家标准《演播室串行数字信号抖动技术参数与测量方法》审查会。 行业标准《基于时分复用数字信道的宽带会议电视技术规范》通过审查 |
全国广播电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于2005年4月29日在北京组织召开了广播电视行业标准《基于时分复用数字信道的宽带会议电视技术规范》的审查会。 行业标准《中、短波调幅广播质量开路监测技术规程》通过审查 全国广播电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于2005年4月5日在北京主持召开了行业标准《中、短波调幅广播质量开路监测技术规程》审查会。 行业标准《采用多音信号对调频广播进行测量的方法》通过审查 全国广播电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于2005年1月12日在北京主持召开了行业标准《采用多音信号对调频广播进行测量的方法》审查会。国家广电总局科技司副司长曾庆军主持审查会。全国广播电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传输覆盖网分标委副主任、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总工钱岳林教授任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全国广播电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陈德泽教授任副主任委员。 审查委员会由来自全国广播电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广电总局科技司、广电总局监测中心、广电总局广播电视规划院、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国际广播电台、上海文广集团、北京人民广播电台、天津人民广播电台、浙江广电局、中国传媒大学、杭州众力传播科技有限公司、北广科技产业集团等13个单位,共21位专家组成。 与会专家听取了标准起草小组介绍标准编制说明,征求意见汇总处理情况,并对标准送审稿进行了逐章逐条的审查讨论,对有关章条提出了相应的修改意见。 与会专家一致认为:本标准的制定,解决了广播电台在正常播音期间即可完成播出系统技术指标的在线测量,直观真实地评价整个系统的广播效果和收听质量,从而简化了传统的测量步骤,实现了采用多音频信号对调频广播测量手段的自动化、规范化。 审查委员会一致通过对《采用多音信号对调频广播进行测量的方法》的审查。 行业标准《广播电视高塔供电、防雷、给排水、 审查会由国家广电总局科技司杨晓东处长主持。全国广电标委会传输覆盖网分标委副主任、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总工钱岳林任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全国广电标委会委员陈德泽任副主任委员。审查委员会由来自全国广播电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广电总局科技司、公安部消防局、全国雷电防护标委会、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广电总局无线局、广电总局规划院、广电总局设计院、广电总局监测中心、北京电视台、江苏广播电视总台、天津广播电视塔管理中心、北京北广电子集团、铁科院通信信号研究所等15个单位,共18位专家组成。 与会专家听取了标准起草小组介绍标准编制说明,征求意见汇总处理情况,并对标准送审稿进行了逐章逐条的审查讨论,对有关章条提出了相应的修改意见。 审查委员会一致通过对《广播电视高塔供电、防雷、给排水、通风和消防系统运行维护规程》的审查。 行业标准《有线电视用户服务规范》通过审查 审查会由全国广电标委会常务副主任、国家广电总局科技司司长王效杰主持。全国广电标委会副主任、国家广电总局副总工杜百川任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全国广电标委会传输覆盖网分标委主任、总局影视信息网络中心副主任马明任副主任委员。审查委员会委员由来自北京、上海、无锡的4位消费者代表和国家广电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广播电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广电总局科技司、广电总局办公厅、广电总局指挥中心、广电总局监测中心、广电总局网络中心、中广影视卫星公司、广电总局广播电视规划院、中国传媒大学、江苏省广播电视局、北京广播影视集团、山东省广播电视局、江苏常熟市广电局、南京广电网络公司、山东省青岛有线网络公司、青海省广电网络信息公司、深圳市天威视讯公司、大连天途有线电视公司、太原广电网络公司、杭州数字电视公司、成都康特公司、北京北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25个单位的29位专家组成。 审查委员会对标准送审稿和编制说明进行了认真的审查讨论,对有关章条提出了相应的修改建议后一致认为:本标准适用于有线电视广播网络运营机构为用户提供有线电视用户服务的全过程。 审查委员会认为:应尽快形成报批稿上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审批、发布。 行业标准《广播电视音像资料编目规范 第1部分:电视资料》通过审查 审查会由全国广电标委会委员、广电总局科技司质监处副处长黄其凡主持,全国广电标委会副主任、中央电视台副台长何宗就任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全国广电标委会传输覆盖分标委副主任、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总工钱岳林和全国广电标委会顾问章之俭教授任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审查委员会委员由来自全国广播电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国家质检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广电总局科技司、广电总局总编室、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广电总局计量检测中心、国家图书馆、北京大学图书馆、中国科技情报学会、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广播影视学院、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湖南广播影视集团、山东电视台、南京广播电视台、英夫美迪公司、新奥特硅谷视频技术有限公司等单位的28位专家组成。 与会专家听取了起草小组关于编制说明、征求意见处理情况的详细介绍,并对送审稿进行了逐章逐条的审查后认为,该标准适应我国广播电视媒体资产管理的发展,规范了电视资料编目的基本元数据项,提出了统一的电视资料编目元数据的编目结构、层次及著录项目,对规范我国电视音像资料的管理、交换和资源共享具有重要意义。该标准具有开创性、指导性,内容合理、实用性强,符合中国国情。审查委员会同意该标准通过审查。
国家标准《广播实况转播节目传输通路技术规范》通过审查 全国广播电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于2004年5月24日在北京主持召开了广播电视国家标准《广播实况转播节目传输通路技术规范》审查会。会议由广电总局科技司质监处副处长黄其凡主持,总局科技司副司长王联到会并作了讲话,全国广电标委会顾问章之俭任审查委员会主任,全国广电标委会委员、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技术中心主任林永光任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会成员由全国广电标委会、国家广电总局科技司、广电总局无线局、广电总局标准所、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北京人民广播电台、北京广播学院、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3所、中国唱片总公司、英夫美迪公司等12个单位的17位专家组成。 与会专家听取了起草小组的汇报后一致认为,本标准的制定,为规范传输通路技术指标,保证实况转播的质量提供了技术依据,对广播实况转播的组织实施提出了基本要求。审查委员会同意该标准通过审查。
行业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数字电视广播电子节目指南规范》 全国广播电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于2004年3月11日在北京组织召开了行业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数字电视广播电子节目指南规范》审查会。 审查会由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科技司副司长曾庆军主持。全国广电标委会副主任、广电总局副总工程师杜百川教授任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全国广电标委会顾问章之俭教授任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审查委员会委员由来自国家质检总局、全国广播电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广电总局科技司、广电总局科技委、中央电视台、广电总局广科院、广电总局标准所、广电总局检测中心、北京广播学院、中央卫星电视传播中心、中广影视卫星公司、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四川广电网络公司、北京邮电大学、电视电声研究所、中科大洋公司、华为公司、北京算通公司、长虹公司、北京数码视讯等单位的29位专家组成。 与会专家听取了起草小组关于编制说明、征求意见处理情况的介绍,并对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送审稿进行了逐章逐条的审查后认为:在国际上尚无电视广播电子节目指南标准的情况下,本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起草小组创造了一种适合我国国情的数字电视广播电子节目指南规范。本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适应我国数字电视广播中的电子节目指南的发展需要,规范了电子节目指南的信息格式和传输方式,为行业管理部门进行监督提供了依据,对指导和规范我国数字电视广播电子节目指南健康有序发展、推进广播电视数字化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实用价值。与会专家一致同意该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通过审查。 国家标准《MPEG-2信号在SDH网络中的传输技术规范》通过审查 全国广电标委会秘书处于2003年5月组织对《MPEG-2信号在SDH网络中的传输技术规范》进行函审,共发出《MPEG-2信号在SDH网络中的传输技术规范》送审稿28份,截止6月30日,收到全部回函单,回复率为100%,赞成率为96%。函审专家认为,本标准的制定符合我国广播电视SDH干线网的应用实际和发展,规范了MPEG-2信号在SDH干线网传输的适配技术,有利于广播电视SDH干线网的建设、运行、维护、管理和技术服务的规范化、标准化。 综合函审单位各专家意见及回函情况,其结论为:该标准符合函审的各项程序和规定,建议该标准通过函审并报国家质监总局审批。 行业标准《HFC网络数据传输系统技术规范 第1部分:总体要求》 审查会由国家广电总局科技司质监处处长杨晓东主持。全国广播电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传输分标委主任、国家广电总局网络中心副主任马明任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北京邮电大学教授蔡安妮任副主任委员。审查委员会委员由来自全国广播电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广电总局科技司、北京邮电大学、广电总局科技委、广电总局广科院、广电总局网络中心、广电总局标准化规划研究所、广电总局计量检测中心、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广东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有线网络有限公司、天津广播电视网络公司、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产业部传输所、北京科技大学、永新同方公司、四川九州电子科技股份公司、北京数码视讯科技有限公司等18个单位,共22位专家组成。 审查委员会听取了标准起草小组关于标准编制说明、征求意见处理情况的介绍并对标准送审稿和编制说明进行了认真的审查讨论。专家们一致认为:标准起草小组结合我国有线电视HFC网建设的现状和业务发展的需求,在系统实验室仿真试验和国内典型地区的应用环境测试基础上,并参考ITU-T J.112建议书附录B,分别制定了《HFC网络数据传输系统技术规范 第1部分:总体要求》和《HFC网络数据传输系统技术规范 第2部分:射频接口及协议》。本标准为在HFC网络上实现交互式数据业务传输提供了技术依据,对指导和规范HFC网络数据业务的健康有序发展、推进广播影视数字化产业化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实用价值。 审查委员会一致通过对《HFC网络数据传输系统技术规范 第1部分:总体要求》和《HFC网络数据传输系统技术规范 第2部分:射频接口及协议》的审查。 行业标准《数字电视系统中的数据广播规范》通过审查 全国广播电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于2004年1月15日在北京组织召开了行业标准《数字电视系统中的数据广播规范》审查会。审查会由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科技司质监处处长杨晓东主持。全国广电标委会传输覆盖分标委会主任、国家广电总局网络中心副主任马明任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全国广电标委会传输覆盖分标委会副主任、中广影视卫星公司副总经理管斌任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审查委员会委员由来自全国广播电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广电总局科技司、广电总局广科院、广电总局网络中心、中广影视卫星公司、广电总局中国数据广播中心、广电总局标准所、北京电视台、北京歌华网络公司、四川广电网络公司、天津广电网络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三研究所、北京邮电大学、天柏宽带网络科技公司、四川九州电子科技股份公司、成都前锋公司等单位的19位专家组成。 与会专家听取了起草小组关于编制说明、征求意见处理情况的介绍,并对标准送审稿进行审查后一致认为:本标准适应我国数字电视系统中数据广播业务发展的需要,规范了数据广播传输标准,为行业管理部门进行监督提供了技术法规依据,对指导和规范数字电视系统中的数据广播业务的健康有序发展、推进广播电视数字化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实用价值。 审查委员会一致通过对该标准的审查。 行业标准《有线数字电视广播QAM调制器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通过审查 全国广播电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于2003年12月5日在北京主持召开了行业标准《有线数字电视广播QAM调制器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审查会。
2003年12月3日,全国广播电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北京主持召开了广播电视行业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广播电视节目资料分类法》审查会。会议由全国广电标委会副主任、国家广电总局科技司司长王效杰主持,审查委员会主任由全国广电标委会副主任、国家广电总局副总工杜百川担任,委员由全国广播电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国家广电总局、国家档案局、北京市档案局、中国科学院、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北京人民广播电台、北京电视台、上海音像资料馆、湖南广电集团、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广播学院、英芙美迪公司、寰信通公司、捷成公司等16个单位的24位专家组成。 行业标准《调频广播覆盖网技术规定》通过审查 全国广播电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于2003年9月12日在北京组织召开了行业标准《调频广播覆盖网技术规定》审查会。审查会由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科技司副司长马炬主持。全国广播电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常务副主任郭炎生任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全国广播电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传输覆盖分标委副主任钱岳林任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审查委员会委员由全国广播电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广电总局科技司、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广电总局广科院、广电总局监测中心、北京广播学院、广电总局无线局、北京广播电影电视设备制造厂、浙江广播电视局、山西广播电视局、山东广播电视局等单位的19位专家组成。 与会专家听取了起草小组关于编制说明、征求意见处理情况和函审意见处理情况的介绍,并对标准送审稿进行了审查,重点讨论了标准是否考虑采用国际电联ITU-R P.1546建议书并对有关章、条提出了相应的修改意见。。 与会专家一致认为:本标准的制定是结合我国现行的调频广播覆盖网的实际情况,并充分考虑了修改调频规划与航空导航业务的兼容问题,对我国的调频广播提出了地面米波(VHF)段调频广播覆盖网规划的主要技术规定,以及调频广播发射机服务区及发射机之间干扰状况的估算方法,对于指导我国编制调频广播覆盖网的规划和进行调频广播频率的指配和管理具有重要作用。审查委员会同意该标准通过审查。 行业标准《有线电视系统光工作站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 《有线电视系统双向用户端口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通过审查 全国广播电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于2003年8月29日在北京组织召开了行业标准《有线电视系统光工作站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有线电视系统双向用户端口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审查会。 行业标准《数字音频设备的满度电平》 全国广播电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于2003年3月28日在北京主持召开了广播电视行业标准《数字音频设备的满度电平》、《数字音频系统同步》审查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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